梧州市率先在全区出台
《梧州市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近日,梧州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刑法》、《刑事讼诉法》及“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梧州市实际,率先在全区出台了《梧州市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该《办法》的实施,对指导执法部门提升教育帮扶质量,合理安排社区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对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具体十分重要的意义,以此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规范、有效开展。
(张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