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触即发成武力械斗的坟山纠纷 司法所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5-06  分享到:

 

2013418,万秀区司法局旺甫司法所收到万秀区城东镇双桥村红星组李某华等人反映“霸王”墓问题的材料,该材料反映旺甫镇大新村死者(徐某英)的丈夫在李某华先父李某德坟墓(大旗坡山)不到三尺远的地方添葬一只祖坟,并毁坏李家祖墓坟手,李家人扬言:如果政府不处理,其将自行处理,必要时进行武力械斗解决。

旺甫司法所收到来信之后,感到事态十分严重,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向万秀区司法局及旺甫镇政府汇报,另一方面主动与城东司法所联系,建议城东司法所先平稳李家人的激动情绪。万秀区司法局与旺甫镇政府得知情况后,立即向万秀区委政法委汇报情况,万秀区政法委要求旺甫司法所立即展开调查,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稳定当事人思想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事不宜迟,旺甫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向大新村委徐主任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添葬在李家祖坟附近的死者确实是徐某英,其丈夫石某年(年老在家),其养子石某钊(近年外出打工),儿媳徐某清,均为旺甫镇大新村新洲组人。了解相关情况后,旺甫司法所马上与徐某清取得电话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指出石家人在李家人祖坟近距离添葬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同时,劝说徐某清接受李家人的要求,希望石家人在一星期内把徐某英的祖坟迁走,并建议石家把毁坏的李家祖坟进行修复。

与徐某清电话联系后,旺甫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不停蹄,于422日下午登门拜访徐某清,先后同徐某清及其家人学习了有关殡葬管理条例、农村殡葬的风俗习惯等政策法规,并与石家人说明:新葬祖坟要尊重民间习俗,新祖坟要服从旧葬祖坟,新祖坟不能侵占旧葬祖坟墓地。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终于做通了徐某清的思想工作,其同意于423日将新葬祖坟迁移。取得徐某清愿意搬迁祖坟后,旺甫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徐某清的思想工作,要求石家把毁坏的李家坟墓进行修复,把毁坏的坟手和所挖的墓穴用土填上,以保证李家祖坟完好,争取李家的谅解。

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李家进行电话联系,刚开始的时候,李家人异常激愤,说:“如果你们不解决,我们会自行解决的,必要时采取非常手段”。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当时没有泄气,继续用电话做李家的思想工作,希望李家人以维护两镇稳定为出发点,听从旺甫司法所的调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十几分钟的耐心细致的劝说,终于做通了李家人的思想工作。当日下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石家于423日自行搬迁祖坟,并对毁坏的李家坟墓进行修复。

事后,旺甫司法所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大新村委证实,石家已把添葬的祖坟搬迁了。至此,一起一触即发成武力械斗的坟山纠纷得到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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