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万秀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4-26  分享到:

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通报2010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名单,南宁市和桂林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地级)创建先进单位,北流等1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我市万秀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近年来,我市根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有力地推进了平安梧州和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创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刘韵)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