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通报2010—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名单,南宁市和桂林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地级)创建先进单位,北流等1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我市万秀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近年来,我市根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把法治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有力地推进了平安梧州和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创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