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责任意识 以成效定“标杆”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3-18  分享到:

树立责任意识  以成效定“标杆”

——岑溪市司法局南渡司法所“两会”期间维稳记述

 

以稳定体现责任,以责任胜于能力,以成效定“标杆”,勇于担当。岑溪市司法局南渡司法所在全国“两会”期间,从改进工作作风抓起,带案下访抓排查,沉下身子促调解,树立稳定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全所上下争先进位,解决了一系列群众诉求和“民转刑”纠纷案件,其中化解了2起合同纠纷,1件民工追薪纠纷,2起赔偿纠纷,4起道路纠纷,2起土地纠纷,1起山林纠纷,稳控了1起坟山纠纷,1起交通肇事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不以能力为借口,以履职到位体现责任,这是南渡司法所在全国“两会”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写照。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