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法院糯垌法庭与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和村委会积极对接,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避免了一起矛盾激化事件的产生,为当前两会召开的信访维稳工作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让辖区党委政府看到了人民法庭积极加强诉前调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人民法官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法律素养,从而赢得了当事人及群众的赞同。
盘某(男)与蒋某(女)虽未办结婚登记,但相继生育一双子女,现女儿3岁多,儿子方10个月。因双方打工并无积蓄、女方生育后全由男方打工维持,而男方有赌博恶习,而且脾气急燥,动辄对女方有打骂行为。双方的感情在琐碎贫困生活中消磨贻尽,女方在儿子3个多月时就狠心抛下一双子女不辞而别了。2013年2月28日,盘某拖着一口皮箱,携一双稚子女到女方娘家寻“仇”来了。因盘某对女方及其家人有过激言行,女方家人报了警。糯垌派出所与龙樟村委会对其纠纷案进行了调处。2月28日下午四时多,糯垌法庭到龙樟村送达两起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副本等相关法律文书时,盘某与蒋某的纠纷正在调解中。
按照诉前调解工作的流程,傅庭长情理法相融,询问盘某与蒋某双方有和合可能否,有双方去办理结婚登记好好过日子的打算没有。蒋某很决绝说没有,盘某也很无奈说早不指望女方会回去。在充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后,傅法官一步步引导双方从矛盾发生的原因到分析双方的过错,向双方讲明:“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同居生活多年并生育了一对子女,非婚生子与婚生子有同等的权利,父母必须抚养,现双方应该心平气和地在女方家人的参与下协商解决”。对盘某,重在进行法律宣传,并做安抚、说服等调解工作,说明追索已经发生了的抚养费由对方分担必须有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持,一般追索抚养费是指尚未发生的;对蒋某及其家人,傅庭长主动引导其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当前盘某因照顾孩子可能是心力交瘁了,无生活来源,无援手,所以其提出由女方也照顾6 个月试试看,有撒赖报复的意味,也在情理中,可以让其援口气,再考虑如何养育孩子问题。傅庭长苦心婆口、耐心细致的说理及明确的法律释明和温暖的人性化关怀,盘某表示不再采取不理智行为,同时表示以后也会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作让步。最终,盘某与蒋某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同居关系,蒋某同意独自抚养孩子们6个月(外公外婆及大哥同意帮助照顾),6个月后再行协商孩子抚养问题;由蒋某提供人民币300元给盘某作路费回广东汕头打工。
协议内容,还由双方到派出所签订、销案。
(傅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