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五个方面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创新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在单位大楼、以及单位附近的社区悬挂争创文明城市宣传标语,配合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宣传。
二是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组织局机关共产党员、机关干部、文明志愿者定期深入我市街道、社区开展党员义工服务、创城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开展创优美环境文明清扫等活动。
三是加强学习,增强意识。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加强创建知识学习,增强创建意识,强化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情。
四是规范窗口,提升服务。进一步深化窗口单位文明建设,特别是对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市公证处这两个窗口部门,我们要求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接待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接待设施,巩固和提高创建水平。
五是对照标准,完善材料,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我局对创城工作实行专人负责,抽调相关处室骨干力量,持续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补充工作,为梧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争创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梧州市司法局决心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推动创城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以创城活动为契机,大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刘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