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行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管理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对特殊人群(即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依法管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服务管理,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大家庭,最大限度降低犯罪和重新违法犯罪率,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全市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梧州的总体要求,围绕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梧州的目标,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思路,取得了较好成绩。据统计,2012年5月底,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82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656人,其中:缓刑506人,假释41人,管制14人,暂予监外执行29人,剥夺政治权利66人,解除矫正169人。据统计,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底,我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803名,帮教率100%,安置率96%。
(一)党委政府重视,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工作网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直将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 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为组长,司法、公安、法院、检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并在司法部门设办公室;村(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明确由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的日常工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队伍。
(二)职能部门有序推进,逐步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能,加强与成员单位的积极协作配合,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制定和完善了工作衔接、信息报送、公益劳动、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逐步规范运作。如,市司法局统一印制下发了《社区矫正文书格式》、《梧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登记册》等一系列文书格式,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为解决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执行、监督、考核奖惩、期满解矫等重要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各项制度运行。制下发了《梧州市刑释解教安置帮教人员工作登记册》,做好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的衔接建档帮教工作。如,长洲区司法局对矫正人员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社区服务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等台帐资料,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台帐管理制度。
为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发展。我局与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办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对回归人员创业、过渡性安置、部门责任、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有关优惠政策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工作的推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积极探索,努力创建刑释解教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创新安置帮教形式:一是制定了《梧州市司法行政单位与监狱、劳教单位“结对子”实施方案》,开展了与桐林监狱、桂中监狱“结对子”工程活动。二是创建了13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过渡性基地,进一步巩固改造教育成果,提高帮教扶助水平。依托有关民营企业、服务性行业妥善安置两类人员265人,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帮助解决暂时就业,使他们适应社会环境,顺利回归社会。三是我们与综治办、团市委组成帮教团深入到监狱给在监服刑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帮教活动,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与狱所内进行的教育改造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为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目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与有关企业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如蒙山县汉豪乡宏峰木材加工厂充分发挥基地作用,先后安置过渡9名回归人员、安排3名服刑人员家属来厂就业,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家庭经济困难,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刑释解教人员的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