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岑溪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善抓住党建工作主要环节,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从“学习文化、勤政文化、和谐文化”三项文化建设着手,全面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抓好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建设学习文化。习近平同志曾说,如果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就难以做好工作,就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我院开展的“三力提升”活动中,摆在首位的就是提高学习力。因为学习的好坏,决定着思想的高度、行动的高度,而思想和行动的高度,决定着人生的高度。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二字,更为凸现,提升速度,空前加快。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党员干部必须随时随地进行“充电”,减少知识“盲点”,更新知识,拓展知识,否则就会无法胜任,就会被淘汰,尤其像系统新成员,更应克服困难,加倍努力,多看、多想、多实践,提高自身的思维能力和政治理论素养。而要做到这,没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不行,没有坚强的学习信念不行,没有很好的学习习惯不行,必须利用一切时间扎扎实实地进行自身的文化建设,在自己身上建设好“学习文化”。
二、建设勤政文化。“为政不勤,荒政误民”,是至理名言。勤政,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一个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捧着有些人所说的“铁饭碗”,懒散低效,得过且过,不勤奋学习,不勤奋执政,不勤奋创新,不勤奋工作,不但对不起党和人民,更有愧于组织的信任和自己的良心!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要有勤干事、多创业的意识和勇于负责的精神,要有为民之心,利民之举,富民之策,即使是普通机关工作人员,也要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更何况,做到“勤政”这一点,并非“高标准”,是最起码的要求。不管我们在法院的哪个岗位,最起码要做到的是,必须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有为民的境界、实干的本领、争先的精神,勤勤恳恳做事,踏踏实实做人,首先要“勤”字当头,任劳任怨,努力在自己身上建设好“勤政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天天上进,有所作为,有益于民。
三、建设和谐文化。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的重要任务;并强调指出,和谐文化是全体人民团结进步的重要精神支撑。实践证明,一个和谐的团队一定有着较强的大局意识、协作精神、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我院原本就是一个十分和谐的团队,全体干警作为其中新的一员后,绝不能给组织“添乱”,要努力给组织“添彩”,严格要求自己,凡事要从大局考虑,强化自己的组织意识,虚心向同事学习请教,与同伴团结协作,关心他人,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提高自己的文明水平,竭尽全力建设好单位和自己身上的和谐文化,争取做一个建设和谐文化的先进者。
(佘卫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