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下旬起,我市2012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始年检注册。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将对我市所有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审核与登记注册,凡不参加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将不能继续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年检注册工作将于5月中旬结束。
(梁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