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上需:坚持服务人民群众 巩固司法公正根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3-07  分享到:

(作者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增进群众感情,依靠群众巩固司法根基,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政法工作满意度的首要条件和基本经验。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梧州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加强“忠诚、公正、为民、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队伍素质、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全市法院干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理念更加牢固,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审判作风更加良好。2011年,全市法院涌现出以“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廖克东同志、全国优秀法院长洲区法院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共有54个集体、63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高于全区平均值。受理再审案件28件,同比下降70.15%;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同比下降69.56%;申诉率0.85%,同比下降4.71%。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大幅提高,群众信访投诉率同比下降70.37%。全市法院为加快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全市法院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在依靠和服务群众、扎实创新法院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如有的干警核心价值观还不牢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不够强;有的同志司法作风不正,脱离群众,不了解社情民意,不准确把握群众诉求,不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有的干警不善于把审判工作与群众工作很好结合起来,没有完全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损害群众利益,不利于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建设。

今年是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富民强梧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之年。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三年一工程”的工作部署,全市法院承担的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司法公正和参与社会管理的任务更加繁重。面对新的形势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政法会议,以及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始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强化规范管理,更加关注民生,保护民利,筑牢基层基础,努力为加快梧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主要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构筑新机制,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

民生为政治根本,只有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全市法院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紧紧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始终把“为民、利民、便民、亲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巩固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平台,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亲民为民的情怀做实做好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努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新机制,依靠社会力量妥善化解矛盾。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全市法院要坚持重心下移,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协调、社会参与”的涉诉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涉诉案件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制定案件调解指导意见。要以扎实细致的说法释理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降低上诉率、申诉率,提高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比例。要进一步完善诉前、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调解考评工作机制,以和谐方式有效化解群众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解决纠纷的负担,促进社会稳定。

二是构建预防和打击严重犯罪新机制,形成公正执法合力。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前提下,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有力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法院要着重打击“两抢一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着力依法打击破坏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以及破坏生态资源、污染水源、生活环境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要重点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腐败和渎职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正常的经济秩序;要着力打击非法传销、非法借贷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要主动坚持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执法机关的配合,形成预防打击合力。要坚持刑事证据规则,完善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和刑事技术规范,切实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裁判标准。要继续坚持量刑规范化工作机制,准确量刑,罚当其罪。要扎实推进减刑、假释公开听证机制,以及社区矫正规范管理机制,促使犯罪人员接受教育改造,重返社会。同时,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建议,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指导意见,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三是构建民生保障新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要建立和完善案件审判分析评估机制,把握保障民生权利的新要求。要认真分析案件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要认真分析研究涉及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扶养、继承、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分析研究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林地、林权纠纷案件,以及因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企业经营而发生的行政案件,准确把握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机制,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便捷服务,减少群众诉讼负担,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要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和解难帮困的工作机制,扩大巡回审判、当庭宣判、陪审范围,深入社区、街道、村屯、企业、学校开展法律宣传,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诉讼指导和法律服务。对群众在诉讼内难以解决的困难、问题,要积极寻求当地基层组织依法合理解决,形成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执行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查证和执行风险评估等制度的作用,认真开展执行规范化管理、反规避执行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专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执行能力,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要进一步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特色审判工作制度,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帮教工作机制,以及预防犯罪工作机制,重点推进未成年心理疏导、罪犯回访帮教、青少年“安全宝护营”公益项目计划和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有利的社会环境。

四是构建服务中小企业新机制,增强企业持续发展活力。中小企业是全市经济发展、吸纳就业、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全市法院要构建中小企业司法服务平台,定期走访企业或召开座谈会,主动提供司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困难,引导企业合法经营,持续发展。在审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要主动协调化解纠纷,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努力通过多元调解,争取实现多方共赢。

二、健全新制度,为提升司法能力提供可靠保障

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必须提高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自治区高级法院要求全区法院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能力、科学管理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执法的能力。全市法院要以此为契机,要有主动学习、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积极创新制度,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不能在审判工作中做“糊涂法官”。

要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抓好全员培训、“梧州法院法官讲坛”培训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推广先进做法。要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和案件研讨,形成浓厚的学习气氛。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社情民意,虚心向群众学习,听取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按照市委提出的“执行力、创新力、协同力”建设要求,结合党员先锋岗、红旗标兵评比活动,进一步完善干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在全市法院养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作风。要以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客观依据,并与评价任用干部相结合,克服消极懈怠、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不良风气。要进一步加快信息化管理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审判管理软件提高绩效考核通报的时效性、准确性,形成经常性、常态化的绩效通报制度,促使干警自觉提高司法能力。

     要加强工作质量效率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市法院要坚持案件季度评查通报、审判质量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上诉、发改、申诉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整改,有效预防、减少裁判失误和法律文书差错现象。

要落实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制度。继续开展“万名法官下访”活动,坚持深入排查、领导包案、院长接访、带案下访制度,倾听群众呼声,着重解决初信初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在诉讼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努力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社会看法院就是看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态度,看认不认真、热不热情、规不规范。全市法院要树立细节决定作风,细节决定公正的观念,进一步规范司法言行和法院文书样式。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巡查力度,预防和纠正各种司法不良行为,提高廉洁司法的公信度。

三、搭建新平台,为建设放心队伍提供政治保障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司法的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的重要保障,也是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法院队伍。

一是建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平台,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市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司法作风大检查、群众观点大讨论、基层群众大走访等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与全区开展的“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走访先进、学习先进等活动,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确保法院队伍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承担起实现公正司法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创先争优活动的新平台,推进队伍先进性建设。要进一步扩大党员先锋岗评选范围,对党员干警绩效进行单独考核通报。按照自治区高级法院要求,深入开展“五个一百”竞赛活动,每季度评选红旗标兵,各个法院要形成干警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平台,确保廉洁司法。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审判工作置于同等地位,同时部署检查。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政委“四条禁令”、最高法“五个严禁”等廉洁规定,强化预防、监督和教育工作,坚持开展司法巡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建立警示教育台或警示教育栏,使每位干警随时随地接受警示教育。

四是建立公开司法的新平台,提高司法公信力。阳光司法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全市法院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扎实开展“阳光司法”建设和评比活动。要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建立群众网络投诉信箱、联系当事人信息平台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服务效率。

四、落实新抓手,为巩固基层阵地提供有力保障

基层法院是联系群众最直接、最有效、最真实的服务阵地和窗口,事关全市法院工作大局。全市法院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方针,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使基层基础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坚持以评查案件、分析案件上诉申诉改判原因为抓手,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执法办案能力。

坚持以落实人民法庭、窗口服务部门职能为抓手,把人民法庭、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成为全市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亲民为民便民的“和谐窗口”。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普遍设立人民法庭办案点,聘请乡村诉讼服务员或联络员帮助了解社情民意,协助诉讼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努力创建一批“无诉社区、村屯和企业单位”。要强化立案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反馈机制,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

坚持以创建和谐司法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抓手,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九大和谐建设”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和谐司法在基层”活动,继续开展争当“三零法官”、“三零法庭”、“三零审判庭”活动,扎实推进“和谐司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促进平安梧州建设。

坚持以法院文化建设为抓手。按照全市法院加强文化建设意见的要求,将司法公开、法院宣传、综治等工作纳入文化建设范围。要把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延伸到人民法庭,提升全体干警的政治素养、职业品格、司法水平,切实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同时要不断改善人民法庭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文体活动设施,坚持从基层选拔领导干部和选任审判员,提高基层干警工作信心,鼓励干警在基层工作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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