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治华:加强四大司法 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3-07  分享到: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也强调要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因此,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已成为摆在各级政法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述三项重点工作和长洲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本院实际,不断加强能动司法、便民司法、和谐司法和阳光司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加强能动司法,及时化解矛盾

近年来,长洲法院紧紧围绕辖区“项目攻坚年、企业服务年、招商引资年”等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主动研判辖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院领导带领法官主动走出法院大门,深入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多协调少立案。特别是对一些群体性纠纷和敏感事件,能坚持在城区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以及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的配合与协调,形成及时有力的司法协作与调处合力,主动把矛盾化解工作前移,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2009年起,长洲区人民法院每年均于诉前调处重大矛盾纠纷30余件以上,对重大的群体性纠纷不轻率立案激化矛盾,而是积极通过诉前教育和调解迅速解决纷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避免了因各方当事人矛盾激化或群众不满而引起群体性事件,为维护长洲区的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加强便民司法,快速解决纷争

长洲区自2003年设立后,社会经济发展很快,各类矛盾纠纷也逐年增多,长洲法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的数量增幅也很大,目前已达到1000多件,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当突出。与此同时,长洲法院办公场所狭窄,审判法庭不足,许多案件经常要排期等候开庭,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无法得到及时的化解。为此,在2009年上半年,长洲法院以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为契机,突破立案庭传统的立案审查功能,增加了立案调解功能和人员配置,建立案件快速调处机制,积极推进便民司法。除客观因素确实无法调解的案件外,其他所有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先行进行立案调解。立案调解周期一般为十天左右,快的当天立案当天调结,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快速调解的便民机制自启动以来,长洲法院每年在立案阶段调撤案件均达到全院调撤案件的60%以上,使大量涌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的化解。如2010412,江英等几十人起诉梧州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立案庭在一天内就调结案件14件。

三、加强和谐司法,减少社会对立

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司法,近年来,长洲法院法官自觉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司法艺术水平,注重情、理、法的融合,强调司法的温情和关怀。一是大力开展了“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创建活动,在民一庭设立专门办公室和热线电话,并从立案、调解、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全力排查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大接访和法官下访活动,主动向当事人解释法院判决理由或执行不能的客观原因,对部分经济困难的涉诉群众长洲法院还及时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帮助,以最大的诚意取得涉诉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积极组织干警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工作方针,有计划分批次地对正在服刑和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了回访帮教,促使他们真诚改造,重新回归和服务社会。四是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长洲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尤其是对群体性纠纷案件坚持多调少判,多做矛盾化解工作。在执行方面则加强执行和解,和解结案率连续两年来均达到70%以上,2011年度还被区高院授予“2011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四、加强阳光司法,促进服判息讼

长洲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首先以审判管理软件的投入使用为契机,畅通案件信息的查询渠道,建立了科技法庭,公开立案、审理、裁判及执行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其次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范围,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70%以上,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的民主与公开。再次是利用法院网站加大司法公开宣传力度,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和支持法院的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裁判文书网上公示工作,继续落实《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规定》,以公开促进管理,以公开强化责任。还有在审判改革方面也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如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长洲法院在庭审程序中增加量刑这一重要环节,组织庭审各方就量刑问题当庭发表意见,进一步促进了量刑工作的公开公正,在近年长洲法院所判决的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均达到90%以上。

通过加强上述四大司法,长洲法院取得的成效也是显著的,自2009年以来,长洲法院连续三年实现了零上访,辖区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11年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作者系长洲区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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