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与家人发生纠纷的
据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介绍,在日常工作中,法律援助中心经常接到一些“特殊”的求助群众,这些群众除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要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外,也由于问题长期未能得到满意解决等原因,造成了其还存在认知偏差、情绪浮躁、心理失衡等一些情绪或者心理方面的问题。
特别是一些身陷家庭婚姻纠纷中的妇女、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房屋动迁中的被安置人、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受害人等,他们中有的由于对相关法律政策存在认识偏差,提出了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一旦达不到目的,就失去了心理平衡,反复咨询上访,对其自身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面对这些“特殊”人群,法律援助中心除了指派专门的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为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遵循正确的法律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外,还在必要时邀请专业的法律咨询师或者心理学专业人员为其提供心理疏导,进一步帮助其舒解不良情绪,积极正确地面对问题。
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正在积极地学习心理咨询相关知识,并在必要时邀请心理学专业人员加入法律援助工作中,逐步将心理疏导引入法律咨询工作中,在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疑难问题的同时,不再单纯地以案释法,还通过分析其心理特性,在以案说法说理的同时,注重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帮助当事人维权的同时,化解其不良情绪。做到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据统计,2011年以来市法援中心已采用“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的方式成功解决疑难咨询案件1000余起。
(聂楚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