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培:我市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见成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2-07  分享到:

坚持科学稳评避免长官意志 提高稳定系数

 

近年来,梧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依托第三方科学评估,努力减少外界因素干扰,有效地提高了社会稳定系数,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丰收”成果。2011年,梧州市信访总量8313件人次,同比下降21.8%;到市上访839人次,同比下降8.2%;前三季度,全市赴邕进京非正常上访为135人,同比下降了50%;群体性事件数同比下降50%;梧州市社会稳定动态六项工作总分排在全区十四个地市第2

应评尽评,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2007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就出台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明确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做决策、上项目、搞改革和其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出台或实施前的一道“刚性门槛”,做到应评尽评。

近年来,梧州市又围绕各领域专项评估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地探索和实践,不断地细化和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体系。特别是在评估范围方面,明确以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被国家、自治区、市、县(市、区)确定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人数较多、范围较广的重大商贸、文体、庆典、安保活动等“五类重大事项”为重点,评估范围涉及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建设、劳动保障、社会管理、涉法涉诉等20个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覆盖。

在实施梧州市区划调整项目中,市委书记刘志勇、市长王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黎永益亲自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和部署对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亲自审核评估报告。梧州市主要领导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推动了稳评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梧州市建立起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据统计,2010-2011年,梧州市各地各部门进行城市区划调整、长洲水利三四线船闸复工、“三冲”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程等重大事项风险评估124项,其中通过评估准予实施的107项,暂缓实施(包括解决问题后实施)的12项,不予实施的5项。

科学稳评,避免“人为”因素影响准确评估

在工作中,有个别地方或部门领导干部上任后,为追求短期内经济效益最大化,急于上项目、做决策、出政绩,忽视了当地的社情民意,对上项目做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适时性、可行性等因素欠考虑而仓促决策上项目,不同程度地“人为”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出现了“与民争利”的现象,造成了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堆积。同时,个别承办部门为迎合“长官意志”,有时不遵循评估程序进行片面评估,甚至不惜代价弄虚作假,促使项目得以“顺利”开展。这种“断章取义”、“走过场”、“迎合长官意志”的评估模式存在极大的社会稳定风险和隐患,极容易引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因此,梧州市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努力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实事求是地遵循程序进行评估,尽可能减少因决策、政策失误激起民怨,降低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做到:首先是实事求是,科学评估。在进行初评时,评估责任主体要排除外界因素干扰,按照《梧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估工作,主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等5个大项、14个子项指标进行评估。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评估审查报批、资金来源、征地补偿、失地农民保障、房屋拆迁安置、生态环境、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对社会就业、企业排污、安全生产、公用事业价格调整等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重点评估市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如何等,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其次是遵循原则,严格程序。评估工作中,要认真遵守工作程序,由评估责任主体先期自行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后送同级第三方评估专家组进行审查,专家组根据评估情况,将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完成后再确定实施意见,并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把评估报告送上级第三方评估专家组进行最后审定,审定后报上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再次是全程跟踪,责任倒查。上级维稳和主管部门加大对责任主体的跟踪督促落实力度,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促使其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稳定的具体措施,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对因评估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制。例如:在长洲水利枢纽三、四线船闸工程恢复性施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为确保因某地产商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冲击施工现场和围攻维持正常施工秩序中断了10个月的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尽快恢复施工,苍梧县委维稳办、信访局、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组,对恢复施工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研判和化解。特别是对下小河弃土场征地、“10.13”事件涉案34名被捕人员家属及村民情绪、边邻村组群众等利益共同群体抵制施工等三个重点方面进行先期风险自行评估,对评估出来的风险,形成《综合评估报告》送市委维稳办,由市委维稳办组织信访、公安、国安、国土、法制、应急等部门组成第三方评估专家组对该《报告》进行全面审查,特别是围绕对重点对象的帮教、解决群众诉求、重点人员的稳控、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等防范和化解措施,经审核后予以实施。该项目从20118月份开始恢复施工至今,100多辆工程车来回穿梭在工地上,日均堆土量1万多立方米进展顺利,没有发生任何阻拦施工的群体性事件。去年11月份,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来梧调研时,对该市积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权利分离,提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信力

在目前风险评估过程中,大多数评估工作都是由项目建设部门进行自报自评自估,把评估责任主体置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地位,这样就很难指望一个建设项目的报()批单位,一面在撰写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一面在风险评估报告中作出“暂缓建设”、“停止建设”的结论。同时,这样“自己评自己”的结论难以信服群众,公信力不高。为解决好这个问题,梧州市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采取组织上级专家组审批下一级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的做法,较好地解决了目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公信力问题。

梧州市万秀区要实施辖区冰泉冲、平民冲、石鼓冲(简称“三冲”)的地质灾害整治工程,涉及4000多户、2万多人、51家企业整体搬迁。项目实施前,梧州市委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从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市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队等十多个市直单位抽调专家组成第三方专家组,对万秀区委、区政府上报的“三冲”地质灾害整治整体搬迁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全面、公正的综合评估。特别是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群众最关心的搬迁安置地点、居住环境、生活条件、入学就医、经济补偿等主要问题,以及万秀区采取先建后搬、让群众吃上定心丸,合理补偿、把民生优先放在首位,法律护航、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真情回访、把群众冷暖放心上等五条妥善化解搬迁群众矛盾的有效措施和制定了相关化解风险防范方案,在分批多次走访、倾听了不同群体搬迁户的意见后,经过多方论证,最后批准了万秀区党委、政府实施“三冲”地质灾害整体搬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该项目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顺利完成了4300多户、51加单位共2万多人整体搬迁的任务,没有搬迁群众的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国政协、国务院主要领导来梧州视察该搬迁项目时,都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作者系梧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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