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交材料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12-02  分享到:

1118,司法部公布了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的要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地区(广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

应试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普法网查询分数,或者直接到市司法局法制科领取成绩通知单。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含放宽)的可先领取成绩通知单,在取得毕业证后再提出授予资格申请,有关事宜司法部另行公告。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11125日前向市司法局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码、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并提供申请人准考证主、副证复印件。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达到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含放宽)的应试人员,应自20111216日起15日内,向市司法局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为A4纸):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申领资格证时领取并提供)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结果(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验证报告)及复印件(可同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近期同一底片2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六)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单位出具的未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覃建华  邓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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