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普法网查询分数,或者直接到市司法局法制科领取成绩通知单。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含放宽)的可先领取成绩通知单,在取得毕业证后再提出授予资格申请,有关事宜司法部另行公告。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
达到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含放宽)的应试人员,应自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申领资格证时领取并提供);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学历证书原件(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结果(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验证报告)及复印件(可同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五)近期同一底片2寸(
(六)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单位出具的未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资格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覃建华 邓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