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网行动”中,蝶山区公安分局积极行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号召群众参与“清网行动”,加强与家属的配合,规劝一批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利用媒体的传播优势,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
10月中旬,蝶山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斌亲自带领民警主动前住在逃人员覃某静(男,47岁,南宁市人)家中,通过对其家属的感化,取得家属的理解和信任,成功规劝覃某静投案自首。10月20日中午,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经过民警的一番努力,在逃人员覃某静来到梧州市蝶山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投案自首。经审讯:覃某静对其于去年10月伙同他人在新兴一路新华路口以消灾解难为名骗走事主钟某现金、物品(价值约35750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