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除了就新修订的《广西法律援助条例》的援助范围、援助对象、新变化等内容向学员们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讲解和辅导外,重点向学员们讲授了农村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方法,结合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有关规定,对婚姻家庭纠纷中常见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妇女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维权等问题,用逻辑严密的法学理论,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讲授,以弥补在农村基层干部在对新法规知识了解的不足。
为更好地维护农村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万村”活动,把法律援助列入每年对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大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培训一遍,每年每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实现法律援助在农村的全覆盖。通过对村级党组织书记的培训,能使他们系统理解和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的适用,妥善处理新农村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矛盾,确保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稳定。
(聂楚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