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以“营造社会治安良好环境,树立政法干警良好形象”为目标,围绕“保护伞”等三项行动,结合司法行政实际情况,采取六项措施,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在市司法局党组和“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切实解决活动中所需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确保活动见成效。
二是建章立制,加强对特殊群体管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统一档案文书格式、加强业务学习等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截止9月,我市已接收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77名,解矫56名,非监禁刑罚规范、有效的执行,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周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在10月、12月开展两次综治及平安宣传周活动,深入乡村、街道、社区,通过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平时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业务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综治工作措施及成效,增进群众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
四是开展“四大活动”。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大防控“四大活动”,层层细化和落实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责任和措施,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三个走在前”目标(即预防走在预测前,预测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
五是加强综治宣传力度。(一)充分发挥梧州日报、梧州西江都市报等媒体作用,在活动期间,发表5篇新闻报道,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综治及平安建设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全力营造人人参与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二)在10月、12月综治及平安建设活动周期间,在局机关大楼外面悬挂综治宣传标语,每月出专题宣传栏一期。(三)组织短信服务。每月提供“职能推介”、“以案普法”、“调处心得”等类别的手机短信各两条给市综治办。(四)组织相关科室撰写5篇以上相关论文。
六是加强交流沟通和督促检查。市局各部门、县(市、区)局、基层司法所干部每月要到辖区基层走访一次,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信息,指导工作,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社情民意,配合做好测评调查工作。
(吴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