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我市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自
近年来,我市基层司法所在不断完善办公条件、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大力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经费、人员配置等各种客观原因,部分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还未达到规范化的标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流程、措施亦未健全完善。莫副局长强调要从“两提高、两加强”入手,抓好队伍人员的思想建设和工作业务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一要提高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意识;二要提高依法依规履行工作程序的意识。在工作上,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司法所一要加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要规范文书档案格式,加强对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公信力和知晓度。二要加强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流程和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矫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地方发展的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矫正教育的质量和成效,切实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朱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