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地处广西东部,与广东粤西毗邻,岭南艺术文化底蕴深厚,以白话为主体的戏剧、曲艺方兴未艾,深为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和喜爱。针对这一特点,“五五”普法以来,梧市司法局注重通过组织社会各界民间艺术团体,利用地方特色的戏剧、曲艺、小品,联系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文艺艺术的享受中得到法制教育。
一、组织社会各界文艺团体,创新普法载体。为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的重要作用,达到最佳的普法宣传效果,市司法局首先组织打造市本级的普法艺术团队龙头。经过积极努力和多方协调,于2007年,正式挂牌成立了梧州市普法艺术团,普法艺术团由市内各行各业中热爱文艺宣传的退休干部和社会上喜爱文艺的“发烧友”组成,由市司法局负责指导,聘请有几十年舞台表演经验声望较高的退休干部为团长。各县(市、区)也都纷纷组织成立了各种组织形式的文艺普法团队,这些团队原来大部分是单向的文艺团队,司法局通过协调、联系,在尊重原有的文艺表演内容、形式的基础上,赋予其普法宣传任务,把这些团队改良为普法宣传艺术组织。岑溪市的民间艺术组织众多,文艺宣传活跃,有民间剧艺社,也有家庭式剧艺队。家庭式剧艺队往往是家长子女媳妇齐上演,每逢节庆日,上街入村演出,群众为之喝采。该市司法局把他们组织起来,纳入普法艺术组织,给其提供法制内容素材,供其编演,该市的文艺普法团队已达120个。蒙山县、苍梧县、蝶山区、长洲区等县区则与县区文工团、艺术团联合,为其注入普法内容题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策划法制文艺演出。几年来,一个植根于群众团体,以市团队为龙头,各县(市、区)基层团队并有的群众性普法艺术宣传组织网络已在形成。
二、科学定位,精心编排策划,增强节目针对性。根据市司法局每年的普法要求,市、县(市、区)普法艺术团队紧贴每次的普法宣传主题,抓住南粤戏曲说唱通俗易懂,深受群众欢迎的特点,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围绕税法宣传、计划生育、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农村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用戏曲、相声、小品、快板、演唱等形式,开展普法艺术宣传。如市普法艺术团先后创作了《山林纠纷》、《非法拘禁》、《偷鸡风波》和《农民工》、《跳楼》、《我要读书》、《敲诈勒索》、《现场说法》、《计生宣传落万家》、《翠花》等。这些具有普法主题内容的文艺节目,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我要读书》节目获得自治区农村法制文艺比赛二等奖,《偷鸡风波》获得全市一等奖、全区二等奖。苍梧县普法艺术团创作的《邻居与小偷》,蝶山区普法艺术团创作的法制小品《老梁戒烟》、《爱心桥》等,获得了“四进社区”文艺宣传进基层全国评比铜奖,广西区“八桂群星”银奖。
三、深入基层,突显文艺优势,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宽法律宣传路子,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艺术团的普法作用,在“进”、“下”字上狠下功失,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送法上门,将普法触角延伸到农村、社区。市普法艺术团成立以来,已先后深入到岑溪市糯垌镇平坡村、岑溪市归义镇、藤县平政村、长洲区竹湾村、蝶山区工厂路小学、蝶山区塘源村等各社区、学校、乡村进行了60多场演出。蝶山区司法局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中,为与学校创建良性互动平台,与蝶山区艺术团签订了“法制与道德进校园”文艺演出协议,到学校进行法制文艺演出6场次,受教育师生近2万人,到了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苍梧县司法局通过与县文工团互相协作,由县文工团出人出力,县司法局积极协调县各单位出经费,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宣传。由于普法文艺演出的规模逐步发展壮大,影响力不断扩大,得到了苍梧县委、县依法治县办的大力支持和鼓励,现在普法文艺演出变成了普法宣传的重头戏,每年都有十多个单位与县文工团合作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每年演出场次达80多场,观众达10万人次,掀起了法制宣传热潮。岑溪市的农民法制文艺宣传队将法制故事编进了牛娘剧这一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地方戏中,上演了一场场普法牛娘剧。当地农民由衷感叹,“每一出牛娘剧就是一个故事、一个道理、一个法律。”
四、注意引导、指导,加强培植扶持。为了促进我市普法艺术团队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推动普法深入开展,市、县(市、区)司法局通过共研共商,为普法艺术团队制订了艺术团队的工作宗旨、工作任务,以及演出制度,要求普法艺术团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编写普法剧本,开展普法演出。二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普法艺术团队的案例报送,剧本编写,戏曲会演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市、县(市、区)司法局经常为团队排忧解难,为他们协调安排排练场地,解决服装道具购置和演出制作费用等。如市政法委主要领导划拔出专项经费共4万元,为市普法艺术团购置服装、音响等,使该团的宣传设施逐步配套完善。
(祝晖宗 刘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