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检察院公诉科、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到该市长洲区倒水镇倒水中学举办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
市检察院公诉科肖明辉科长在法制宣传课上作了宣传教育讲话,倒水镇中学全体师生共1000多人参加了宣传课。
宣传课上,中院刑一庭法官钟康安向倒水中学全体师生通报了对该校学生罗某某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判决。罗某某系倒水中学的在校学生,多次对该校同学实施抢劫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学习成绩下降甚至因害怕而辍学的不良后果,在该校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罗某某缓刑后,倒水中学以及被害学生家属数次反映对判决不满意,并且反映罗某某判缓刑后继续对该校学生实施抢劫行为。市检察院支持长洲检察院对此案提起抗诉,二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依法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随后,市检察院公诉科肖明辉科长结合倒水中学学生罗某某抢劫、故意伤害案以及市内在校中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以案说法,谆谆教导,以生动幽默的语言、贴近实际的案例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什么事该远离、什么事不该做。接着,肖科长还就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进行了宣讲。
随后,中院刑一庭法官谭巧华就在校学生自身如何远离犯罪、遇事如何保护自己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
此次法制宣传课宣讲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为倒水镇中学的全体师生们送上一顿“普法大餐”,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深入开展“群众工作落实年”活动以及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着重化解社会矛盾和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又一个具体体现。通过结合这个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真实案例以及其他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件进行法制宣传,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真正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胡琴 罗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