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23日 ,全区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推介梧州市开展的摩托车带牌销售车管、税务、保险“三位一体”的“一站式”的服务新模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强调,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是落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各级交管部门要把执法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要找准切入点,大力推进带牌销售工作及车驾管各项服务工作创新措施的落实,努力把全区车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争取进人全国先进行列。会议由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韦孟棉主持。
近年来,我区公安交警部门把实施摩托车带牌销售作为创新社会管理、解决摩托车“三高两低”问题的重要手段,下大力气积极推进。并在各地市、乡镇等地区全面开展摩托车带牌销售便民利民业务,由各地交警车管部门与当地的摩托车销售点联系,通过将车辆查验、制发车牌等录入、制证环节前置,简化消费者购车流程、提高车管工作效率,免除消费者跑车管所办证的麻烦。梧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创新方法,积极与税务、保险部门沟通联系,探索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服务质量的新举措。今年6月,该市车管、税务、保险三部门联合在摩托车带牌销售点设立工作服务站,实现“三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让消费者缴纳车辆购置税、购买保险、办理机动车牌证等所有的购车手续可以一次全部完成。还充分借助销售网络的资源优势开展业务,车管部门由原来直接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变为对销售企业办理行为的监督管理。该市“摩托车带牌销售”模式推行以来,全市摩托车的总体销量实现了15%的年增长率,设“一站式”服务的销售企业实现了年销量28%到60%的增长率。此外,还有效地强化了摩托车的源头管理。据统计,该措施推行以来,该市摩托车注册登记率由2008年的81.2%,增长至2011年的96.2%。登记注册率的提高,辅以路面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有效地消除“黑摩托”上路,减少了涉“黑摩托”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韦宁贤强调,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既是执法,也是服务,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就是要在执法中体现服务,要从方便群众的角度来改进交管的工作,为群众办实事。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是“爱民、亲民、便民、利民,打造人民满意交警队”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公安交警部门对群众的庄严承诺。摩托车带牌销售是公安车辆管理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不竭动力。
韦宁贤要求,全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下一步要把推进带牌销售工作作为开展便民服务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增设带牌销售服务站,完善服务功能,合理布局带牌销售的服务网点,扩大带牌销售的服务范围,确保实现摩托车带牌销售达80%以上的工作目标。各地市要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委托摩托车销售企业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实现带牌销售工作中公安、税务、保险机构的业务“三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要建立和完善本地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带牌销售的开办条件、办理程序和监督管理措施;公安交警部门必须要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杜绝违规办理摩托车牌证的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宣传,让群众广泛知晓摩托车带牌销售的便民之举;各市公安交警支队、大队要成立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以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全区车驾管服务创新管理迈上新台阶。
市交警支队在会上作了摩托车带牌销售经验介绍,会议前,与会代表参观了梧州市和苍梧县的2个摩托车带牌销售服务站以及梧州市智能道路交通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