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在外务工,生活枯燥,为了解决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一男子将魔爪伸向流浪女,对其实施强奸。5月25日,长洲区检察院以郑某涉嫌强奸犯罪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35岁的郑某是湖南人,在2007年来到梧州市区打散工,期间一直没有回家,长期在外的单身生活,加上工作的艰辛,造成了郑某在生理和心理上对异性的强烈渴望。在今年5月11日晚上,郑某饭后从位于梧州市区红岭路工地独自一个人出去散步,当他走到一见面包店对出路面时,见到一个衣着破烂的女青年在捡地上东西吃。郑某仔细查看该女子,发现虽然很脏,但是年轻,顿时心生邪念,便打算玩玩该女子。于是,郑某便利用该女子饥饿难耐,买了碗粉给她吃,之后将女子骗回工地宿舍洗澡换衣服,并让她在其床上睡觉,而郑某则出去闲逛。到了凌晨2时许,郑某回到工地见该女子已熟睡,郑某再也忍不住了,赤裸上身爬上床把女子压在身下并解开衣服,双手在她身上乱摸,进而用手打算解开该女子裤子和她发生性关系。这时,女子被惊醒了并极力挣扎,并将郑某手臂抓伤、脖子咬了一口,之后逃离工地,此时的郑某已经丧失理智也追出去,在离工地100米的地方追上该女子并再次将她按倒在地,不顾反抗打了她两巴掌并强行脱掉她的裤子。这时,女子的哭喊声引起了附近小区两个值班保安的注意并赶来制止,同时报警,不久公安人员赶来将郑某抓获。
公安机关将郑某向长洲区检察院提请批捕。经本院依法审查,认为郑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被群众发现制止而未得逞,郑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未遂),遂作出批准逮捕郑某决定。
(黎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