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发廊做工,但是嫌钱少便顺便贩卖毒品,最终落网被判刑处罚金,偷鸡不成蚀把米。5月4日,长洲区检察院以被告人莫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6岁的莫某系梧州市郊区人,在市区两广市场一间发廊做工,工资不高,经常入不敷出,为了赚钱莫某动尽脑筋想出一条生财之道,就是贩毒,鉴于自己没有本钱,便采取买入转出赚取差价的方式贩卖。在今年2月28日晚上,莫某接到一个女子电话说要购买K粉50克并谈好价钱是2200元,之后,莫某以2000元向“阿深”购买50克K粉。到了23时许,购买毒品的女子来到发廊取货,莫某将装有K粉的烟盒交给该女子并收取毒资2200元,莫某从中获得差价200元。交易后,该女子正准备离开,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当场扣押毒品K粉49.1克,毒资2200元。
5月23日,法院审理后认为,莫某为牟利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判处罚金4000元。
(黎卓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