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夏郢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水利设施遭破坏引起的纠纷,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今年年初,夏郢镇保安村村民陈某某一家因不满村里最重要的一条农田灌溉用水渠占用自家的宅基地,私自在水渠中筑起围坝,严重堵塞了水渠,致使全村春耕备播无法进行。保安村众村民对陈某某一家的行为表示极大的愤慨,要求其立即拆除围坝恢复水渠畅通。保安村支书、法律助理员聂桂贤赶到场进行调解,但双方你一言我一语,针锋相对,现场气氛非常紧张,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械斗。保安村法律助理员聂桂贤现场调解未果,马上打148专线向夏郢司法所求助。
闻讯后,夏郢司法所郭起新、程诗华两位同志立即驱车赶往事发地。司法所两位同志在法助员聂桂贤的陪同下首先对双方进行安抚,接着勘察现场了解事件起因。原来,陈某某一家不想堵塞水渠,阻碍春耕生产,只是水渠建成之后,长期不进行加固,春天雨水一多,很容易就把水渠冲塌了,而且水渠又不能在原址重建,村里每次都要占用他家更多的宅基地来建新水渠,致使他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水渠里筑坝也是无奈之举。陈某某表示:如果村里要拆除水渠中的围坝,恢复水渠畅通,就要首先保证他家的宅基地不再受到侵占,否则,绝不答应拆除围坝。
听完陈某某一家人的申辩后,司法所的同志当即指出:尽管陈某某一家的利益应受到尊重,但陈某某采取堵塞水渠,保护自己利益,阻碍春耕生产的行为是错误的。因此,陈某某一家应立即无条件拆除水渠中的围坝,恢复水渠畅通。为了排除陈家的顾虑,在司法所两位同志的见证下,保安村支书承诺水渠加固的工作很快就会落实,不会再多占陈家的宅基地。
协议达成后,在司法所同志的带领下,陈某某一家与村民一起动手拆除了围坝。水渠恢复了畅通,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黄 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