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都没有出一分钱买房,他凭什么可以得到我丈夫的房子?子继父业,儿子不孝顺我会被赶出来吗?”
“放心,虽然产权证只登记你已故丈夫的名字,但房子是你和丈夫当年共同出资购买,属于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你原本已经占有该房子的1/2产权份额,现在依法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后,你就会占有房子的3/4产权份额,你儿子也只得到1/4产权份额呢。”
今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公证法》,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公证的良好社会形象,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公证行业在今年的三月份集中开展新一轮的《公证法》集中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市司法局结合自身工作和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公证宣传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当地公证机构开展宣传活动。活动以宣传《公证法》为主线,结合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围绕服务建设“平安梧州”为切入点,按照讲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宣传《公证法》,宣传国家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公证典型证例,宣传公证工作贴近百姓、服务民生以及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公证人员纷纷上街头、进社区、到乡镇集市开展活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采取现场咨询受理、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画报、组织专题法律解答等方式开展公证宣传活动,重点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咨询、现场办证等。活动期间梧州公证处到了四个乡镇和两个社区,岑溪公证处到了九个乡镇、苍梧县公证处到了四个乡镇、藤县公证处到了四个乡镇、蒙山县公证处到了两个乡镇开展公证法律宣传活动。据统计,在本次宣传活动中,共发放了宣传资料9700份,张贴发放宣传画报1000份,当场解答群众的公证业务和法律咨询980多人次,受理公证业务35件。
通过开展三月份的《公证法》集中宣传活动,市司法局有力地促进了公证法律宣传进社区、进农村工作,扩大了公证的影响面,使更多的老百姓认可和接受公证,为公证业务的拓展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为构建和谐平安梧州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黄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