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自治区公安厅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表彰了全区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苍梧县公安局等8个县级公安机关在2008-2010年全区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
近年来,苍梧县公安局始终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生命线,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标,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明显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该局法制室一是加强案件审核工作,加强侦审协作,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共审核治安行政案件231件,刑事案件218件,全年实现该局无撤销和败诉案件。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执法考评,完善考评机制。实行“一案一审一评一整改”制度。考评案卷900多卷,考评了16个派出所的接处警情况。三是进一步加强指导执法办案力度。承办捕后案件182件225人,提前介入案件23起57人。四是强化法律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举办了二期法制培训班和一次案件质量研讨会。旁听庭审二次。接受民警电话法律咨询1101余人次,基层民警来人咨询1600余人次。五是有序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六是牵头做好全局的如实立案工作。七是积极配合、支持“四室”(讯问室、询问室、候问室、初查室)建设工作。八是九、信访工作卓有成效。共接待信访案件27 起,受理25起,办结25起,办结率100%。九是该室民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基层意识明显增强。
(欧阳灿 刘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