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月11日晚23时45分左右,年仅20岁的夏迪在途径梧州市大中路83号时,看见一男子在追逐殴打一女子,夏迪即上前进行劝阻和制止,后被那名男子用刀刺中胸部当场死亡,夏迪当年被梧州市人民政府追授为“梧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
“其实这也算不了什么见义勇为,我能做到的,大家都能做到。”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谭遇乐说,一句十分质朴的话语打动在场的所有人。自治区慰问组和竺坤松称赞见义勇为者是和谐平安梧州的忠诚卫士,是和平年代的战斗英雄,是全社会的保卫者。当了解到夏迪的父亲想办理货车上岗证遇到困难时,竺坤松交代辖区政府按照政策尽快帮解决。并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事业。维护社会治安,遏制违法犯罪,还需要许许多多的见义勇为者涌现。“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全社会都要关心爱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为见义勇为人员解除后顾之忧,各级党委政府要对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人人都要参与到见义勇为行为当中,为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记者李继远 通讯员马华炎 铭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