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3日下午14时左右,旺甫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在旺甫镇老义村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伤一小女孩后逃逸,小女孩伤势严重。接警后,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民警看到小女孩倪某某伤势严重,医护人员正为小女孩治疗。
民警简单了解了案情并处理现场后,接到群众提供线索:肇事摩托车车牌号码为桂DQ434*,并往苍梧县六堡镇方向逃逸。民警通过科技手段,查到车主是六堡镇人,立即驱车赶往六堡镇追拦肇事摩托车。然而,肇事司机早已躲了起来。事后,中队民警经过调查,得知肇事司机是李某某。随后,民警对李某某及其家属进行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慑于法律的威严,1月6日上午,李某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旺甫中队投案自首。在中队,李某某对肇事及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莫文朝 石焕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