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给予这6名女员工法律援助,在援助过程中充分发挥绿色便民通道的快捷作用,对这6名女职工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受理、审查及指派工作,使案件快速进入法律援助的程序,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关系到人民群众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视该案,在受理案件当日指派了两名在劳动仲裁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另外安排了两名法援工作人员协助办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帮助女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年关将至,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十分明白6名女员工急切希望获得应得工资的迫切心情,若纠纷通过劳动仲裁裁决的方式结案,将面临较长的诉讼时间,因此,法援律师和工作人员经过仔细分析,从维护6名女员工的实际利益出发,确定了调解作为该案的首选途径。
为此,法援律师和工作人员向6名女员工耐心分析仲裁的时间成本和利弊,使她们有调解的意愿。同时,凭借熟悉的劳动法务知识,前后两次到超市做长时间的调解工作,因超市的负责人计算的工资与6名女员工要求的工资尚存在较大差距,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2010年12月30日,法援律师积极向超市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解释法律,阐明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从情、理、法三方面尽力斡旋。终于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以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合理工资报酬达成了调解协议。超市根据调解协议立即向6名女员工支付了工资。
市法律援助中心本着“调解优先,不放弃诉讼”的原则,灵活地运用法律和调解方法,为6名女员工的争取到了合法的权益,她们都非常满意,一件集体劳动报酬纠纷终于在元旦前妥善解决。
(李碧玉 郭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