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绿色维权解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1-05  分享到:

201114,新年伊始,6名女员工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进门就激动地说:“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感谢援助律师,我们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过新年······”边说边展开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匡扶正义、为民服务、法律先锋”十二个金黄大字,以表示对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的帮助。

201012306名某超市的解聘女员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迅速受理、积极调解下,只用3天时间解决了解聘女员工与超市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使6名女员工顺利获得劳动报酬,成为了绿色维权通道的受惠者。

20101227,我市某超市与其解聘的6名女员工之间,在计算工资时发生了较大分歧,致使6名女员工一直无法取得劳动报酬,只好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纠纷的解决方法。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和工作人员仔细地向这些女员工了解案情,认真审阅了书面材料,律师和工作人员知悉到,该6名女员工是农民工和城市困难职工,在该超市工作时间不长,工作强度较大,在与超市的领导商议解聘事宜时,对超市提出的工资方案无法接受,双方僵持不下。6名女员工对超市一直搁置这件劳动报酬纠纷的态度产生了较大的不满,情绪激动,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及时疏导了这些员工,稳定了员工的情绪,为员工详细讲解了法律规定,鼓励、支持和引导员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给予这6名女员工法律援助,在援助过程中充分发挥绿色便民通道的快捷作用,对这6名女职工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受理、审查及指派工作,使案件快速进入法律援助的程序,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关系到人民群众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视该案,在受理案件当日指派了两名在劳动仲裁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另外安排了两名法援工作人员协助办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帮助女员工解决实际困难。

年关将至,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十分明白6名女员工急切希望获得应得工资的迫切心情,若纠纷通过劳动仲裁裁决的方式结案,将面临较长的诉讼时间,因此,法援律师和工作人员经过仔细分析,从维护6名女员工的实际利益出发,确定了调解作为该案的首选途径。

为此,法援律师和工作人员向6名女员工耐心分析仲裁的时间成本和利弊,使她们有调解的意愿。同时,凭借熟悉的劳动法务知识,前后两次到超市做长时间的调解工作,因超市的负责人计算的工资与6名女员工要求的工资尚存在较大差距,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20101230日,法援律师积极向超市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解释法律,阐明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从情、理、法三方面尽力斡旋。终于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以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合理工资报酬达成了调解协议。超市根据调解协议立即向6名女员工支付了工资。

市法律援助中心本着“调解优先,不放弃诉讼”的原则,灵活地运用法律和调解方法,为6名女员工的争取到了合法的权益,她们都非常满意,一件集体劳动报酬纠纷终于在元旦前妥善解决。

(李碧玉  郭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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