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蝶山公安分局迅速侦破市局督办特大迷信诈骗案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12-01  分享到:

2010818上午,蝶山辖区一名群众被两男两女以消灾解难形式骗走现金人民币202000多元,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对,金戒指一只,合计损失总价值达205800元。在此案中,受害者除了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之外,其家庭和身心健康更是受到了难以估量的损害。为此,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以万站在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将此案件列为市局督办案件,要求各相关单位针对此类案件积极采取打防措施,孙副市长还与市公安局副局长陆志光一起到蝶山分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从刑侦支队和蝶山公安分局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并且亲自协调市局刑侦、技侦、网监支队等部门对专案组给予协作支持。专案组根据市局领导的指示,迅速展开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2010916,专案组通过连续一个多月的连续工作之后,发现了嫌疑人可能在南宁市仙湖区内一间名为蓉苿旅店入住,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立即出动赶赴南宁市仙湖区,经过连续22夜的伏击守候之后,2010918凌晨43名人员出现在侦查员的视线内,正当侦查员上前准备向3人了解情况的时候,3人突然串上汽车加大油门横冲直撞企图逃避审查,侦查员立即驱车对他们展开追截,最后终于在南宁市埌东区高速公路入口成功将3人抓获。

经核查,3名企图驾车逃跑的人员正是实施8·18特大迷信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3人均为陆川县人,姓名为李某某、谢某某、陈某某,经讯问,他们对818日上午10,在我市蝶山区工厂一路53号原电池厂后门对出路段,以消灾解难形式骗走事主总价值20多万元的现金、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的侦查审理中。

(李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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