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区司法局举行法制文艺演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11-15  分享到:

 

 

 

 

 

 

1113上午,由蝶山区司法局、蝶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办,蝶山区艺术团、梧州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系志愿者分会、梧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协办的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文艺演出暨“法律在身边”动漫画设计比赛作品展示活动在一中花圃举行。本次活动通过文艺演出及作品展示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学法、守法、护法理念;同时,进一步增强高校法律专业学生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和追求公平正义的使命感,使他们在社会实践中不断成长,用自身专业知识不断为法律援助事业作贡献

当天,法援志愿者们为在花圃中晨运、游玩以及路过该处的群众分发了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知识问答1800份,并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文艺演出中,蝶山艺术团、法援志愿者表演了以宣传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为主题的自创节目三句半表演《法律援助到家乡》、方言说唱《和事佬》、小品《自酿苦果》等,他们以新颖的题材、风趣的宣传手法、精湛的表演博得了观众的一阵阵掌声。在以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为主题的现场有奖问答活动中,群众们热情高涨,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互动环节中来,营造出了浓厚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氛围。

在文艺演出同时,还展示了蝶山区司法局、蝶山区法援中心在梧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法律在身边”动漫画设计比赛中获奖的优秀作品。梧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运用计算机技术和手工制作,设计制作出寓法律法规内容于其中的卡通形象和故事,用动漫画故事的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传播学法、守法的理念。这些作品以设计新颖、色彩艳丽、内容富含教育意义引来了群众的驻足观看,有些家长还专门带着孩子前来,通过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提高孩子的学法守法意识,有家长表示,以这样鲜活的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的活动,值得提倡。

(黄  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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