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系统采取多举措提高全市公证服务质量水平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11-15  分享到:

今年以来,梧州市司法系统加大公证监督检查的力度,积极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巡查工作,组织市、县(市、区)司法局每半年、各公证处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公证质量和执业秩序检查(自查)活动,并适时对各公证处进行不定期、突击性公证质量检查,发展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促进了公证队伍的职业道德、执业水平、业务水平和公证服务能力的提高,确保了公证质量整体提升

20101149日,市司法局开展了一次全市性的公证质量检查活动。为确保本次公证质量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分管公证工作的副局长莫思规担任组长的公证质量检查小组。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有关开展质量监管的材料、对公证卷宗抽样检查以及召开检查情况通告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对公证质量的监管情况、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情况以及公证卷宗质量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组以查处问责、管理指导、交流提高为出发点,以公证质量监管为核心,严把质量关。严格对照《广西公证协会的公证质量检查评判标准》,对每个公证处的继承、赠与、遗嘱、委托、证据保全等民事类公证和合同、协议等经济类公证以及涉外、涉港澳台民事公证等分别进行抽样检查,据统计共抽检了190多份公证卷宗。

经检查,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司法局重视公证质量工作,建立健全了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了对公证工作的管理和质量监督,不断规范公证工作,能对所属公证机构的公证卷宗实行经常性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进一步提高了公证质量;全市五个公证机构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下均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内部公证质量检查、错假证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全市公证质量总体来说是好的,在抽查的公证卷宗中,绝大部分公证案件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依据出证,档案内容齐全,公证文书符合相关质量规定,为合格卷宗,全市无错证假证情况出现。但在公证质量总体较好的情况下,各公证机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继承权要素式公证书表述不够详细只写结论,收集证据稍单薄达不到互相印证,个别公证笔录、工作记录等修改之处没有按指印确认以及公证申请表项目填写有缺漏等情况。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公证处以此次质量检查活动为契机,对照检查出的公证质量问题,召开专门会议,梳理本单位存在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并将公证办证质量指标纳入到年度有关的评先评优及奖惩考核中去,把公证质量要求贯穿到公证管理工作和公证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我市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

(黄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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