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中院与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建立合作关系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1-07  分享到:

13上午,梧州市中级法院与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签署协议,正式确立交流合作关系。今后,双方将在涉港澳法律理论及实务研究、法律咨询、学术交流、学术成果出版等方面加强合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竺坤松出席合作交流会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梧州中院李进源副院长主持,梧州市两级法院200多名干警参加了会议。

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上需对港澳法学研究会合作交流团的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向与会嘉宾简要介绍了梧州市法院的总体情况。

竺坤松书记指出,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梧州与港澳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港澳企业到梧州投资兴业,妥善解决好因所属法域不同而出现的涉法问题,更好地为涉港澳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有着现实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梧州市中院与广东港澳法学研究会建立交流合作关系,可借助广东港澳法学研究会的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素质和理论水平,着力培养专家型法官,构建司法人才高地,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和业务调研能力。另一方面,广东省港澳法学研究会也可通过加深与梧州司法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拓宽港澳法学研究的阵地,拓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港澳法学研究会蔡镇顺会长,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谭玲,广东港澳法学研究会于志宏副会长,中山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林少堂等领导和法学专家,以及竺书记和卢院长出席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结束后,卢院长向蔡镇顺、谭玲、于志宏、林少堂等专家颁发聘书,聘请他们担任梧州中院审判咨询专家。蔡镇顺会长代表交流团表示,广东港澳法学研究会将进一步加强与梧州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在合作中实现双赢。随后,谭玲副院长和于志宏副会长就广东省高级法院“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和广东司法改革、港澳司法情况等有关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钟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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