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梧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运输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容添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今年6月17日,被告人吴容添从藤县出发到云南帮助“老表”运输毒品,在乘车经南宁返回藤县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在其行李内查获毒品海洛因3块,净重1006.6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容添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运输,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运输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洪超登 陈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