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5月被告人周某因经济纠纷案与对方当事人的律师梁某产生矛盾,后决定指使被告人梁某找人“教训”该律师。2009年3月3日20时许,被告人梁某按照周某的指使,纠集廖某等三人,并每人分发一把水果刀,然后以聘请律师为借口用电话将律师梁某骗到本市梦之岛亿佳超市门口。当律师梁某到达上述地点后,被告人廖某等三人即上前用刀将律师梁某捅伤。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梁某的伤情构成重伤。
法庭上被害人的律师梁某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郭 萍 胡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