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岑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各镇司法所为市司法局派出机构的通知》,明确将岑溪市全部14个乡镇司法所作为岑溪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与当地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岑溪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收编直管后的司法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司法所干部均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至此,我市59个乡镇司法所、7个街道司法所的收编直管工作全面完成。
我市司法所收编直管工作自开展以来,由于涉及人、财、物等复杂因素,该项工作曾一度停滞不前。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市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体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紧扣“强基层、促发展、保稳定”主题,围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攻坚年”活动载体,集中力量解决影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局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工作,积极协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使全市66个司法所的收编直管工作在今年年内按时按要求全部完成。同时,三个城区的司法所所长从事业编制转为政法专项编制的工作也于今年下半年全面完成,司法所所长的副科级待遇全部得到落实。基层司法所收编直管工作的全面完成,极大地促进和保证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及业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维护梧州的社会经济稳定构筑好第一道防线。
(吴司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