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公安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9-01  分享到:

 

 

图为交警正在进行酒精测试

 

 

苍梧县公安交警大队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

 

苍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8.14”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827晚,苍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整治攻势,由苍梧县公安局副局长许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蔡虎为总指挥,在县城龙圩范围内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行动将现有警力编为4个小组分别由大队领导带领,在县城内的糖厂路口、广信路与40交叉路口、县国税局对出路段和大米厂路口共设置4个临时执勤点,采用警车巡逻与定点查车的勤务方式开展整治工作。行动当晚,共查获醉酒驾驶者1名,酒后驾驶者6名,发放《致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600多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此次整治行动暂告一段落后,为了进一步巩固战果,苍梧交警大队继续将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推向深入,为迎接建国60周年大庆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勤务机制。结合机动车涉牌涉证集中整治等一系列整治行动,从勤务安排、路面管控方面着手,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保证辖区内各个重点区域管控到位的同时,还在高速公路收费站等车流量密集路段等设置临时检查点,由大队领导带班,组织警力对过往车辆特别是客车、私家车进行高密度检查。

二、全警参与打好酒后驾驶整治战役。为有效查处、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把全体民警分成三个小组,第一组巡逻组,针对酒后驾车多发的时间段,在娱乐场所、酒店、餐馆、酒吧加大巡逻密度。第二组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以客车、货车、私家车为主要检查对象。第三组突击检查组,采用不定时的勤务方式,在县城内不定时检查过往车辆,以摩托车、私家车和出租车为主要检查对象,制止酒后的驾驶员驾驶车辆。凡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先进行酒精测试后处罚,发现酒后驾驶的,一律依法罚款1500元,拘留十五天。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舆论声势。创新宣传手段,组织客运企业驾驶员开展酒后驾驶警示教育;在客运企业候车室内、环城一级公路重点路段悬挂酒后驾驶宣传标语,在一些娱乐场所和酒店餐桌上放置酒后禁驾提示牌。组织宣传服务队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酒店、进餐馆、进酒吧广泛发放《致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李健初   欧阳灿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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