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情理两兼顾 劳资关系更融洽
——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妥善解决一起工伤劳动争议案件
员工因工受伤后,公司不仅没有推托,在法律指导下还积极承担责任,帮助受伤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有关手续,并支付超出工伤保险基金范围外的部分医疗费用,实现了法理和员工家属都满意的结果。近日,经过一个月的协调服务,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妥善解决了某制衣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工伤劳动争议案件。
李芳(化名)是我市某制衣有限公司的员工,今年3月份在乘坐助力车上班途中翻车受伤,被送至医院治疗。获悉此事后,公司立即表达了对李芳的关心,预付了1.4万元医疗费。4月份经劳动部门鉴定,李芳的伤属于工伤;而因为公司已为员工购买社会劳动保险,所以,按照规定李芳可以申请获得工伤保险基金。但是,工伤保险基金要等到伤员终结治疗或结账之后才能结付,所以在李芳住院用药期间,其家属要先行给医院支付医疗费用。李芳夫妻和父母家庭生活困难,四处借钱才筹到了4.3万元,但李芳伤势比较严重,这些钱远远不够。无奈之下,李芳的父亲找到市总工会寻求帮助;在工会组织的指导下,李芳父亲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帮助李芳争取合法权益,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深入到该制衣公司,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和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和协调,指出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会劳动保险的做法很得当,治疗李芳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有关规定,可办理工伤保险基金;与此同时,希望公司能够从法理及人性化的角度出发,给李芳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和陪人费等,并继续为李芳预支部分医疗费,帮助其早日渡过难关。法援工作人员还指导公司写了一份函给医院,说明公司会支持李芳治疗,让医院全力救治李某,不要断药断疗。经协调,李芳得以在医院继续用药治疗。
次日下午,李芳家属再次找到法援中心,要求与公司“谈判”。7月7日,在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协调下,李芳家属、公司有关负责人和法援工作人员一起商讨事情的解决办法。在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时,公司非常配合与理解,承诺将依规办理李芳的工伤保险基金手续,承担李芳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和陪人费,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李某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款项。在法律规定之外,公司还答应帮助李芳家属分担百分之六十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并先行代付部分医疗费用及丧葬费用,待工伤保险基金拨付后再转到公司账上。在法援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公司与李芳家属就以上内容签订了书面协议,李芳家属对公司的人性化做法非常满意。
近年来法援中心受理过不少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但是大部分公司都极力推卸责任,对员工的状况置之不理,甚至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践踏员工的合法权益。李芳所在公司能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出发,为劳动者着想,人性化处理这一工伤事件,值得提倡。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企业更应该关心和爱护员工,与劳动者建立起平等合理的劳资关系,提高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李碧玉 聂楚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