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各镇司法所自2002年设立以来,一直都是借用各镇政府的房子办公,不但面积小,而且设施缺,严重阻碍司法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重要职能的发挥。为此,岑溪市高度重视各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自2006年以来,借助国家补助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活动。在成立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计划、财政、土地、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在建设的有关税费上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各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同时政府部门无偿划拨建设用地,各镇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其中糯垌、安平、三堡、水汶、梨木等镇自筹资金20多万元投入到司法所建设中去。个别镇确实无法解决建设用地的,则通过购买现房的方式建设。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全市14个镇已有11个镇的司法所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成的司法所均设有办公室、所长室、接待室、调解室和资料档案室,同时添置有电脑、传真、电话、档案柜、摩托车等办公设施,为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证。
(刘兆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