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作出《关于表彰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法通[2009]19号),其中梧州市司法局获得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梧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退休职工高贵、梧州市民主路小学副校长陈向荣获得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梧州市司法局在普法宣传方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成立梧州市普法艺术团,建立梧州市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努力实现全市普法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梧州市的普法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梧州市司法局普法工作连年保持自治区级乃至全国系统先进,近日被授予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此外,梧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退休职工高贵、梧州市民主路小学副校长陈向荣同志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为推动梧州市普法工作的发展贡献了力量,获得全国“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廉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