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经销源头的治理力度。7月13日,梧州市工商局会同广电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预期实效,检查组兵分两路,对梧州市辖区所有无线卫星接收器维修户、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检查中,工商、广电等各部门一方面注重相应法规的宣传,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在调查摸底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巡查监管、严格执法、注重整治实效。
据悉,《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对生产、进口、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禁止利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传播反动淫秽的卫星电视节目。对于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个人,除了没收设备,还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5车次,依法查处1户违规经营户,没收2套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及一批高频头、立体天线、接收器等零配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何晓灵 廖 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