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京梧东苑业主委员会因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及车库的归属等问题与京梧房地产公司发生纠纷。业主委员会要求解聘京梧物业管理公司。在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之前,由业主委员会代管,并且要求划一间车库作为其办公用房。此事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张书记指出,经过五个五年普法,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懂得维权,这是好事。但必需注意的是,要依法维权。同时,张书记要求,第一,一定要冷静,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双方的矛盾,防止矛盾扩大;第二,如业主委员会要求解聘物业公司,应召开业主大会讨论表决决定,某些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不对的;第三,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必需通过公开的招投标形式;第四,按《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新物业公司没接管之前,旧物业公司不能撤出,更不能由业主委员会代管。第五,有关职能部门要多做协调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发展。
(长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