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15日电 (记者刘晓莉)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在全自治区开展的“我为和谐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实施一年来,着重排查调解处理因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不漏一个家庭、一个问题、一个对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据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介绍,目前全自治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8万多个,有人民调解员14万多名,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25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2008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7340件,调解成功236951件,调解成功率达95.8%,防止群体性械斗1625件,防止民转刑事案件1501件1173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发的自杀案504件504人,人民调解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