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10日电 (记者刘晓莉)广西壮族自治区将法律援助接待窗口移至农民工集聚地,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说,广西司法部门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覆盖面,切实加强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对其中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广西司法部门还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写作办案机制,降低办案成本,推动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农民工专项资金,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截至2008年11月10日,广西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126个,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等设立法律援助站1645个,注册志愿者2278人,法律援助工作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