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慎终追远;水润万物,法润民心。节日里,藤县司法局和平司法所工作人员化身““引水者”“疏渠人”,以法为基、以情为引,在假期里两天成功化解三起矛盾纠纷,让清明更显“气清景明”。
一泓“及时雨”,浇熄坟山“怒火”
4 月 5 日,和平镇某村民黄某金怒气冲冲地报警称,同村黄某邦挖起其祖坟的白纸,认为对方故意挑衅,现场剑拔弩张。和平司法所接到派出所联动信息后,立即联合该村村支书如 “及时雨” 般迅速抵达现场,只见黄某金情绪激动,工作人员安抚好他的情绪后,随即联系黄某邦到现场进行调解。经与双方耐心沟通,事件脉络逐渐清晰:黄某金此前误将白纸放置在黄某邦父亲的坟山,黄某邦祭拜时与黄某金大哥沟通后移除白纸,并保留了聊天记录作为凭证。
司法所工作人员如 “及时雨” 般介入,迅速还原事实真相,引导双方对照证据理性沟通。最终,黄某金意识到是场误会,当场致歉,双方重新划定祭拜分界线,握手言和。恰似春雨浸润干涸土地,这场调解不仅化解了坟前纠纷,更浇灭了怨气的火种,守护了清明祭扫的文明秩序。
一道“清流”,涤荡土地“积怨”
4月6日,和平镇某村黄某似与邻居黄某亮因多年前的相邻土地界址纠纷再次爆发激烈争吵。和平司法所联合和平镇平安法治办、和平派出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解调,带着卷尺、图纸进行实地勘察,并描画现场草图,让双方确认、理清目前的争议焦点地界。和平司法所所长莫弋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明理释法,分析强行占地的法律后果;接着援引 “六尺巷” 典故为“清流”涤荡积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邻里之间退一步,换来的是长远和睦,比几尺土地更珍贵。”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恢复理性,最终约定好具体的土地界线,并签订书面协议。最终,一纸协议让争议土地有了明确归属,这场调解如清流冲沙,既洗净了土地权属的模糊地带,也冲开了彼此的心结。
一渠“活水”,疏通邻里“淤堵”
同日,和平镇某村莫某与覃某因屋地间水沟排水不畅闹得不可开交。原来,两家房屋紧邻,屋地之间的水沟因高度不够,导致排水不通畅,既影响生活又危及房屋安全,双方均不愿在加宽、加高公用水沟的土地做出让步,由此引发纠纷,希望司法所帮忙调解。
在了解该矛盾的来龙去脉后,和平司法所工作人员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权规定这盆 “活水”,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强调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同时,以 “水” 为喻,柔性介入,劝导双方邻里之间应当以和为贵:“水往低处流,但邻里情分要往高处走。水沟堵了可以清,心堵了就难通了。”
在法理与情理的 双重“引流” 下,双方最终放下成见,在平等、自愿、和谐的氛围中签订协议,约定好各自对排水问题所担负的责任。
这个清明,和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用 “水润万家” 的实际行动,书写了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生动注脚。接下来,和平司法所将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及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源源不断输送公平正义的“清澈之水”,滋养辖区和谐稳定的土壤。
(陆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