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万物复苏,生机勃勃,是农作物播种的好时节,也是新学期撤播法治种子的好时机。梧州市龙圩区司法局及早谋划青少年法治教育,实干当头,2025年2月19-21日,携手法治副校长、梧州监狱、龙圩区普法讲师团共同走进梧州市大坡镇中心校、梧州市平地小学、梧州市新地初级中学、梧州市新地第一初级中学等中小学校,为同学们上“开学法治第一课”,给3600多名学生送上新学期法治“大礼包”。
梧州监狱为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将资源力量从监狱内向监狱外延伸,积极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监地合作,致力于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我是一名监狱警察,接触了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常常和他们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的犯罪经过,跟踪他们的改造历程,我想跟你们讲讲他们的故事,希望能给同学们启迪和教益……” 每到一所学校,梧州监狱的罗警官就和同学们侃侃而谈,从自己了解的案例入手,以人、财、物、环境、场所等要素为分类,讲解了打架斗殴、校园欺凌、危险物品、毒品、性侵、飞车等青少年参与较多的案例,以反面案例告诫同学们要守法律、知敬畏、不逾矩;从正面角度叮嘱同学们要认清社会的复杂性,要保持防范之心,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平安健康成长。
“罗警官的讲课,把大墙内的信息带给了同学们,使同学们认识到有一群本应该和他们一起在校园读书的人,由于违法犯罪,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被送进了高墙内,留下悔恨与泪水。罗警官带来的反面教材,使同学们真切地感受到自由的可贵和幸福,更加坚定了他们勤学守纪遵法的信念。同时罗警官的讲解还使同学们认识到社会上总有阳光照不到阴暗角落,加强自我保护很重要,要强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观念,扎紧篱笆防野狗,减少无辜的伤害,确保自己的人生平安顺遂。”大坡镇中心校李老师感慨地说。
潘群清,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有着三十多年审判工作经历的资深法官,退休后加入龙圩区普法讲师团,一直活跃在学校法治教育的讲台上,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发挥着余热。
“这是我审理判决的案例……”潘老师结合自己多年来审理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运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了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贩卖毒品吸毒、赌博、寻衅滋事等8个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每讲解一个案例她都将与案例相关的法律条文原原本本宣读给同学们听,使同学们感受到法律条文不再是书本上冷冰冰的文字,而是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它与实践紧密结合,起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从而强化学生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潘老师还剖析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阐明未成年犯罪其实都经过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提醒同学们注意“苍蝇不钉无缝的蛋”“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潘老师讲课通俗易懂、慷慨激昂,同学们都听得全神贯注、津津有味,讲到精彩处,人群中不时发出热烈的掌声,最后潘老师带领同学们一起高呼“学法懂法,做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在意犹未尽的氛围中结束了讲课。
区司法局的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职、担当作为,加强与聘任学校的沟通联系,经常走进校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为提升同学们的学法兴趣,给同学们带来了印制精美的法治宣传日历。“同学们,这是法治宣传日历,既可以学习法律知识,又可以查看日历,很实用。总共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等5种不同的款式内容,大家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要?”“老师,我要”“老师,我也要”,同学们纷纷伸手索要法治资料。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工作”。龙圩区司法局局长李庆辉表示,我们要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既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存量,又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增量,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契机,携手法治副校长、梧州监狱、普法讲师团等资源力量,增添不同风格,丰富讲课内容,增升教育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不懈努力。
(吴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