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可以被预防和制止,当一群人齐心协力时,真正的改变就会发生......”为深化法治校园建设,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2月16日至22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先后深入秀才小学、汉豪中心小学、文圩中学、湄江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同学们,在一个校园欺凌事件中,你们觉得自己可能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我觉得我不会成为欺负同学的人,也不会成为被同学欺负的人,我一定会成为一个勇敢且热心帮助同学的人......”
法治课上,“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用一封被欺凌学生的求助信作为引子,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定义、类型,欺凌事件中的不同角色(“欺凌者”、“旁观者”、“被欺凌者”)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等内容,促使同学们进一步明白了法律是驱散校园欺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跟着大哥混,保准带你吃香的喝辣的......”“看看这个胆小鬼,每天在学校里装模作样......”“这不是玩笑!你们不知道你给我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在湄江中学,“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以现场邀请同学演绎四个情景小短剧的形式,诠释了实施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并在同学表演的过程中穿插了普法互动小问答。
“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通过“沉浸式”“体验式”的剧情设计不仅让同学们在表演、观看过程中接受了非同寻常的法治“洗礼”,加深了对实施校园欺凌可能导致法律后果及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理解,还让法律条文真正地“活”了起来。
当被欺凌者不再沉默,当旁观者不再旁观,当欺凌者意识到欺凌行为的后果,校园欺凌的阴霾终将消散,校园里的每个角落将充满着同学们灿烂的笑容。
2024年以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工作,共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40场,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受益师生10000余人。
下一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法治副校长法治宣传进校园为契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方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美好的学习、成长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覃钰莹 陆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