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农村合作分社的部分社员代表来到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民一庭送来一面“扶弱势护人权,彰正义顺民意”的锦旗,对法官秉公办案、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表示感谢。
原来,送锦旗的是某农村合作分社与其社员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系列案的当事人。该系列案涉及众多群众的切身利益,本着群众之事无小事的理念,梧州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及时开庭进行了审理。为了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真审查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类案检索,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并就双方对合作社的性质、法律适用等争议进行释法说理,二审依法正确适用了法律规定后,维持了一审判决。梧州中院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让当事人深受感动。一面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梧州中院审判工作的支持和认可,也是梧州中院贯彻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精神的缩影。在得到群众的肯定后,承办法官表示,该锦旗将激励梧州中院的干警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能力,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