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群众安全感】梧州检察:严惩养老诈骗 守护幸福晚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2-09-17  分享到:

“没了这笔钱,以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呐……”一位八旬老人靠着省吃俭用攒的养老钱被他人骗走,艰难地寻求帮助。20216月,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通报该案相关信息后,立即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承办检察官从惩治犯罪、追赃挽损等角度综合考虑,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力求破解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当事人消极退赔而导致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困局,将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前移,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核实赃款去向以及被告人财产情况,及时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确保挽损实效。本案经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后,苍梧县人民法院于20211110日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胡宏琼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该判决于20211121日生效后,发现受害人一直未获得退赔款,承办检察官于20224月,通过协调法院及时执行、退还受害人被骗款,受害人已领回被骗款17500元,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通过此案,我们系统梳理市检察机关近五年涉养老诈骗案件情况,撰写典型案例,制作宣传手册、同时依托新媒体宣传平台,制作发布新媒体普法作品,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群众预防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梧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莫火月介绍。

4月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院迅速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以及市委政法委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梧州市检察院于522日印发《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军宁担任组长的市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三检察部。对每个环节开展工作的重点、要求以及时间节点予以明确,要求各基层院、各部门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部署推进。

截止目前,我市两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养老诈骗案件712人,由于相关案件跨度时间长、被骗人数多、资金流调查难,目前相关案件还未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克服案件的种种困难,介入侦查,快捕快诉,同时针对相关案件中被害人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经济较为困难,客观上又难以通过诉讼获得赔偿,为助力社会矛盾源头化解,维护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检察机关快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对黄某荣、黄某凤、欧某成等9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向上述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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