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8万尾鱼宝宝跃入西江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2-05-26  分享到:

525,我们来到西江之畔把鱼苗送回“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改善西江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梧州市检察院联合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在鸳江码头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宣传月暨渔业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梧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军宁,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出席活动。活动邀请了万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群众共同见证。为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要从“娃娃时期”抓起,本次活动结合梧州市工厂路小学开展的特色研学活动,邀请了师生代表参加。

为鱼苗打造“体检套餐”

为了保证本次放流的鱼苗品种合格、数量达标,承办单位专门成立了放流鱼苗验收小组,有序地开展清点、核算放流鱼苗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工作,对放流鱼苗进行检验检疫并验收,以确保放流鱼苗优质安全。检察官也在认真查看即将放流的鱼苗,逐项确认准备工作。经过现场清点、核对,本次活动投放鱼苗8万多尾,品种有鲢鱼、鳙鱼、赤眼鳟,规格分别为5-8厘米、12-15厘米,全部符合要求。

当普法宣传“小喇叭”

预防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更依赖于人民群众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危害的了解和抵制。为此,检察机关、农业农村部门适时开展了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检察官还没开始讲解,群众就已经聚在一起饶有兴致地讨论着展板上的典型案例。检察官结合案例、办案成效等方面生动形象地向大家宣传非法捕鱼的严重后果及保护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我们讲解这些案例,就是想让大家明白西江渔业资源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法律,守护西江母亲河。”现场还向群众发放有关民法典、禁渔、检察公益诉讼等多种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上百份。

开展警示教育“上保险”

在活动现场,承办检察官、渔政执法人员对违法侵权人开展警示教育。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方式捕捞水产品,既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违反了渔业管理法规,致过电水体中的鱼类、鱼卵、浮游生物等死亡或受损,严重影响电捕鱼作业范围内各类水生动物的种群繁衍和补充,破坏了西江流域渔业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法律规定,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生态损失赔偿责任。“今天增殖放流的鱼苗,便是用你们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赔付的生态环境修复费来购买,通知你们到场参加增殖放流活动,也是你们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要求,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水体进行水生生物资源修复。希望你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过自身,努力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并养成保护生态、维护公益的意识。”违法侵权人当即表态今后绝不再犯。这堂课同时也是以案示警,提醒现场垂钓人员一定要遵守法纪,不要用渔网触碰“法网”。检察官还督促违法侵权人要全程参与增殖放流活动,以此促进其真诚悔过,自觉遵守法律。

8万余尾鱼苗为西江“添丁”

今天的重头戏——增殖放流正式开始,大家纷纷集中到了岸边准备放流鱼苗。首先由违法侵权人将一盆接一盆的鱼苗投放到江中,接着由各单位、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投放并见证鱼苗“安家”。检察官带领小学生们也端着装有鱼苗的水盆,小心翼翼地向江边走去。一次小小的放鱼行动,在小学生心中也种下了保护碧水蓝天的“种子”。

梧州市工厂路小学梁靖梧老师谈到,参加本次活动主要是为了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和环保意识,敬畏法律、遵守规则,自觉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本次活动共投放鱼苗8万余尾,对保护西江流域渔业生态资源修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面波光粼粼,带着为西江“添丁”的使命,小鱼儿们欢快地游向江中。“鱼苗入江,公益诉讼才算是真正达到了目的。”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检察长陆华梅跟工作人员确认所有鱼苗均已放流入江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不少人为了口腹之欲或攫取非法利益偷偷电鱼,农业农村部门坚决予以打击。检察机关对这种非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一方面使高额的生态修复费起到了惩罚作用,另一方面也震慑了潜在的违法侵权人,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英说,该局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形成了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合力,有效促进了西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曾军宁表示,西江是珠江水系的主干流,横贯两广并直达港澳,是广西连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载体。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事业中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梧州市检察院与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共同加强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协作,常态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充分展现了双方积极履职尽责、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推动绿色发展的努力和成效。

梧州市检察院与梧州市农业农村局自2020年签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以来,双方持续在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并向纵深发展,在西江流域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工作中成效显著,西江流域梧州段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的态势得到明显遏制。下一步,梧州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上下一体联动优势,与农业农村部门汇聚更大合力,为守护一江碧水、建设美丽梧州作出积极贡献。


 



(徐衍、常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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